澄人社〔2021〕36號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高新區管委會,臨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無錫市財政局、無錫市民政局、無錫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調整市區企業機關事業單位五六十年代精簡退職人員和保養人員2021年度定期補助金標準和保養金標準的通知》(錫人社發〔2021〕5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經研究決定,從2021年4月1日起,企業機關事業單位五六十年代精簡退職人員定期補助金和保養人員保養金標準每人每月增加80元。調整費用按原渠道列支。
江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江陰市財政局
江陰市民政局
2021年9月15日
關聯政策解讀:《關于調整企業機關事業單位五六十年代精簡退職人員和保養人員2021年度定期補助金標準和保養金標準的通知》的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