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顧山烈士陵園、北國烈士陵園
保護范圍劃定方案的公示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烈士褒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實提升顧山烈士陵園、北國烈士陵園的管理保護水平,明確管理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烈士褒揚條例》及《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按照顧山烈士陵園和北國烈士陵園的類別、規模、保護級別以及周邊環境等情況,制定顧山烈士陵園、北國烈士陵園保護范圍,請各單位認真落實保護管理措施,做好保護管理工作。
一、顧山烈士陵園、北國烈士陵園基本情況
顧山烈士陵園,地處無錫市江陰市顧山鎮顧山社區云顧路502號,由顧山鎮人民政府于1975年建造。2000年5月,顧山鎮政府對陵園進行擴建。
北國烈士陵園,地處無錫市江陰市顧山鎮東岐村北桐路110號,由顧山鎮人民政府于1999年建造。
二、顧山烈士陵園、北國烈士陵園保護范圍
顧山鎮烈士陵園宗地圖(宗地代碼:預編320281020003JB00210,宗地四至:東至樹林,南至山體,西至樹林,北至通道)具體保護范圍確定以顧山烈士陵園保護范圍示意圖劃線范圍內為準。
顧山烈士陵園保護范圍示意圖
北國烈士陵園宗地圖(宗地代碼:預編320281020013JB00238,宗地四至:東至樹林,南至場地,西至安息堂,北至墓地)具體保護范圍確定以 北國烈士陵園保護范圍示意圖劃線范圍內為準。
北國烈士陵園保護范圍示意圖

三、顧山烈士陵園、北國烈士陵園保護管理責任主體
主管部門:顧山鎮人民政府
管理責任單位:顧山鎮退役軍人服務站
四、保護責任
1.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的土地和建筑物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從事與紀念英雄烈士無關或者有損紀念英雄烈士環境和氛圍的活動;不聽勸阻的,由鎮人民政府會同有關部門按照職責規定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改正。
2.不得侵占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的土地和設施,不得破壞、污損烈士紀念設施,非法侵占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的土地、設施,破壞、污損零散烈士紀念設施,由鎮人民政府責令改正,恢復原狀、原貌;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3.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的單位、組織、受委托管理的相關人員因疏于管理、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造成烈士紀念設施、史料或遺物遭受損失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江陰市顧山鎮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9日